通知公告

山西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

  为做好2015-2017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医疗机构中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工作职能,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强化医院运营管理,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巡查重点   
  (一)反腐倡廉建设。  
  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5.定期考核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1.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明确规定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切断病人医疗费用与医务人员收入的利益联系。  
  2.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3.按照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实施办法,所有捐赠资助行为公开透明,接受全院监督。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内容真实可靠。  
  5.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审批程序和登记管理。  
  6.针对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及接受回扣等行为有明确的惩治制度,并严格执行。  
  7. 建立完善“红包”管理的有关告知与协议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明确查处程序及规定。  
  (三)医院管理。  
  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优化服务流程,有完善的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QMS)实时对接并实现数据自动上报。  
  3.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或协议的相关要求。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5.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食源性疾病的发现、救治、监测、报告等任务。严格执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6.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情况。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研究成果。  
  7.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8.落实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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