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我院推进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

  深化学习讨论落实活动  
推进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 

  为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树立医疗卫生行业清风正气,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山西省《深化学习讨论落实活动 推进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方案》和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化学习讨论落实活动 开展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向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通报了会议精神,要求采取可行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九不准”的相关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预防腐败思想意识,使领导干部 “不想腐”。采取多种形式,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教育热潮。利用网站、滚动屏、牌版、宣传栏等文化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九不准”的具体内容和处罚规定,大力弘扬正气,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强化监督力度,使领导干部 “不能腐”。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按“九不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贯彻落实“九不准”。 
  三是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高圧态势,使领导干部 “不敢腐”。凡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积极深入科室重申“九不准”规定,确保“九不准”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党委责成纪委组织专人深入到各科室,向科室负责人重申 “九不准”规定,要求各科室切实落实规定要求,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各科负责人现场都作出承诺签名。 
  通过贯彻落实省会议精神和“九不准”规定,切实推进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进一步形成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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