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晋卫医政〔2013〕99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推进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做好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卫生部于2007年印发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依法对医师队伍进行有效管理的具体体现,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人安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和建设,为医师准入后建立退出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科学有效地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提高医师整体素质,促进医师队伍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医师队伍管理,促进医师队伍依法执业的重要环节,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对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 全面把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服务和促进医师队伍管理为目标,以提高医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医师终身学习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医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医师定期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医师以优异的业绩为人民健康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尊重医师、以人为本。尊重行业规律,尊重医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医师职业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内容,强化职业道德考核,注重医师履行岗位职责和从业规范;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医师全身心投入终身学习教育,引导医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由易到难,力戒繁琐,讲求实效。

  凡是依法取得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必须参加医师定期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三、 科学确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三项内容。其三项内容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单位负责考核。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阶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坚持定性考核与量化评定相结合,与医师年度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及医务人员从业规范标准考评相衔接。

  业务水平测评由省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命题,统一负责测评。业务水平测评应按临床医师的专业重点测评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的专业技术,即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简易程序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本人书写述职报告,参加人文医学考核,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记录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记录者可执行简易程序。其他医师按照一般程序执行。

  四、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管理,省卫生厅成立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管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医师协会,省卫生厅委托省医师协会全面负责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拟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各市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进行检查指导与管理,协调各市统一步骤,全面推进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政策解读;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调研,监督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落实。

  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是具体承担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日常性事务工作,对各市考核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指导各市考核办公室、厅直厅管机构开展工作;对各市考核机构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后的合格人员进行业务水平测试,对考核合格者发放《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培训;与上级考核管理机构的信息上传;建立山西医师信息档案库等。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关系到广大医师的切身利益。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与保障。要把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与个人职称评定与医院等级评审挂钩,做好深入细致的医师思想工作,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弄虚作假,实行责任追究。要不断探索和完善考核方法,努力提高考核的科学性,保证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促进医师执业水平提高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山西省卫生厅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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